(五)强化舆论宣传网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
一是组建街道、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治安信息的同时,结合各阶段治安综治工作重点,开展法制、综治、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禁止赌博和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是灵活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气氛。结合“请您参与,让您受益”宣传活动,制作了固定的综治宣传栏,悬挂标语四十余幅,发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法制常识”、新《信访条例》宣传材料3000余份,营造了人人参与建设“平安某区”的浓厚气氛。
三是在信访局设两个信息平台,已发信息4期,其中2条被市里采用,发挥了通报、总结、分析和沟通情况的作用。
四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警示教育知识问答”活动,共发放试题800份,由街道组织200余名党员及450余名学校师生进行了测试,增强了防范意识。
(六)是注重协调各方作用,促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明确了各综治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凡涉及哪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解决,属于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由综治委协调解决。通过每月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例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通报制度,为某区和谐发展创造了优质的社会环境。
二、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受全市大环境影响,当前我区正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我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不够扎实。
一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我区现在仍有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待于解决,比如有些群众在企业转制并轨后生活困难、民工讨要工资、拆迁等问题导致上访及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
二是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随着区内企业增多,外来人员剧增,给我地区社会治安形势造成复杂局面,一些盗窃等危及企业和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时有发生,打击犯罪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三是治安防控体系还不够严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基础工作为现实工作服务的作用没有发挥,特别是有效预警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工作还亟待加强。当前,特殊人群违法犯罪在犯罪人员中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随着社会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还远不适应形势的要求。
五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对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没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没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存在着“重打轻防”的思想,对治安防范工作抓得不够。
因此,开展建设平安某区活动,对我们来说是机遇和挑战同在,压力和动力共存。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抓住机遇,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建设平安某区,为某市成功争创综治工作先进市打好基础。
三、开展“建设平安某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市决定和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某区平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构建“四位一体”的和谐某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多层面的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对刑事犯罪的打击、预防能力和对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控制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安居感和正义感,为某区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总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市区县内发案率低、破案率高、治安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强;在全市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进而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区,具体目标要实现“三个不发生和三个明显减少”、“四个领先和四个明显提高”。
“三个不发生和三个明显减少”。即: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尤其是可预防性案件明显减少;不发生50人以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5人以上上访明显减少;不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灾害责任事故,突出治安问题和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
“四个领先和四个明显提高”。即:严打整治工作领先,打击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治安防范体系建设领先,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建设领先,组织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领先,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办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
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某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暂行规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和“属地、属人、属事”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全区维护稳定的大格局中。要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中心,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好信访部门和仲裁机构的作用。街道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要实行综治、信访、公安派出所联合办公。排查的重点是国企改革、拆迁和涉法涉诉等方面出现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民间多发性矛盾纠纷。要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经常性的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确保我们既定的“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目标的实现。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严打”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打击犯罪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增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对社会危害大、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要通过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预测,针对刑事犯罪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打击行动;通过定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对凶杀案件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对凶杀案件的预防能力和侦破能力,确保我们既定的“不发生在全市造成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尤其是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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