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知识目标::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能力目标: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热爱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
【重难点预设】 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知识链接】 为什么说“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教材第31页“列举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如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护送盲人过马路等等。“受过他人关爱”的体验由学生扩展。特别要注意,青少年务必要做到:关爱生命,远离暴力,拒绝毒品。
【学习流程】
预习填空 1、我们有权珍爱______,维护_____,积极锻炼___ __,提高______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________和焕发向上的_______;有权在患病时及时______,恢复______,增强______;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_______时,有权依法______和请求_________保护。
2、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_ __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___________。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___________。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_______。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______,与法________。
活动一教材第第28页“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
活动二 教材第29页的“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活动三 教材第30页“小君和小哲的故事”(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的后果。
(2)此桩惨案避免的方法。
活动四 教材第32 页“抢救落水同学的故事”(1)请从法律与道德等方面评价上述三种表现。
(1)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
【学习小结】我们要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为什么应避免伤害他人,要远离暴力?
【达标检测】 单选1.唐某家阳台的花盆被风刮倒掉下楼,正好把路过的邻居张某砸伤,唐某当时不在家。对此,唐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 )
A、不负,因为他当时不在家 B、不负,因为这并非他故意所为
C、要负,因这侵犯了张某的生命健康权 D、不负,因为王某没有作案动机
2.小王因自己的手表丢失,怀疑是同桌的小曾所为,便要搜查小曾的衣服口袋,
小王的这一行为被老师发现后及时制止。小王的行为( )。
A.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B.是合法的,因为这是维护自己财产权的行为
C.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名誉权的行为
D.是合法的,因为这是小王找回手表的有效方式
3.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提倡以下做法( )。
①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②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③远离暴力,尊重生命 ④在危急情况出现时,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4.以下行为属于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是 ( )
①积极锻炼身体②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过马路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④主动学习自救自护的基本常识⑤在患病时及时医治
A.①③⑤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⑤ D.①②④
材料分析5.某中学八年级三班的男生在课间何处时,经常在过道上打闹、推搡。这天小黄在追打小康时,无间中将小康推下了楼梯,造成小康手臂骨折,两颗门牙掉落。为此,小康的父母起诉小黄,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58万元。法院调查取证后作出判决:小黄赔偿小康7257.77元,由其监护人支付。
从此案例中,我们可吸取什么教训?
【课后反思】本节课我的收获是: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课前使用说明】1、课前预习、自主学习:结合学习目标和学案,复习课本内容,并独立完成《自主学习》内容。2、小组讨论、合作探究:组长组织组员对学案进行讨论,帮助有展示、点评任务的同学高效完成任务。
【学习目标】教学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知识梳理】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3、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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