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的授权。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职权不仅是可以行使,而且是必须行使,不能放弃。法律在授予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也赋予了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去保证完成。面对如此多的法律授权和繁重的文化、文物管理任务,我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力量却显得相对薄弱,出现了放弃或转移部分行政职权的情况,区县的情况尤为严重。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我们的解决路径主要是:
第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权利的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手段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等。依法行政,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今年以来,我们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起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第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文化领域管理的法律调控机制,强化有效监管的法律手段,使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建立起公开评议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第三,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确定立法项目。加快地方性文化法规建设,保证文化、文物发展的法制环境日渐规范有序,逐步完善规范配套的文化、文物法律规范体系。
第四,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市文化(文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规定,“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将继续以领导干部、公务员、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抓好法制培训。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同志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大力推进文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执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 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
- › 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市文化局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总结